各位考生:
根據2019年溫州市甌飛開發(fā)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安排,現將體檢有關事項公布如下:
一、體檢項目、標準
體檢標準參照《浙江省人事廳、浙江省衛(wèi)生廳轉發(fā)人事部衛(wèi)生部關于印發(fā)<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(試行)>的通知》(浙人公〔2005〕68號)及人社部、國家衛(wèi)計委、國家公務員局《關于修訂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(試行)〉及〈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(試行)〉有關內容的通知》(人社部發(fā)〔2016〕140號)執(zhí)行。
二、體檢時間及集中地點
請入圍體檢的考生務必于2019年9月9日(星期一)上午7:30前,到溫州市雁蕩西路350號開發(fā)區(qū)大廈(湯家南路溫州大自然家園住宿區(qū)東面)一樓大廳報到集中。
三、注意事項
1、考生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、體檢費用350元(以體檢機構開具的發(fā)票為準)??忌匆?guī)定時間和地點集中,謝絕家屬陪同。不按時到指定地點集中的作為自動放棄處理。
2、嚴禁弄虛作假、冒名頂替,發(fā)現頂替的,取消體檢資格。
3、考生攜帶的通訊工具,必須交由帶隊人員統(tǒng)一保管,體檢結束后領回。體檢過程中,如發(fā)現考生隨身攜帶通訊工具的,按違紀處理。
4、考生應在《體檢表》上如實填寫病史,如隱瞞病史影響體檢結果的,后果自負。
5、體檢前一天請注意休息,勿熬夜,不要飲酒,避免劇烈運動。體檢當天需進行采血、B超等檢查,請在受檢前禁食8-12小時。
6、對心率、視力、聽力、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,安排當日復檢;對邊緣性心臟雜音、病理性心電圖、病理性雜音、頻發(fā)早搏(心電圖證實)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,安排當場復檢。當日復檢或當場復檢在體檢初檢機構進行。
7、女性受檢者月經期間請勿做婦科及尿液檢查,待經期完畢后再補檢;懷孕或可能已受孕者,事先告知帶隊人員,緩做X光檢查。
8、體檢過程中考生須服從帶隊人員管理,不得擅自離開(包括上洗手間)。不得向醫(yī)務人員透露涉及本人身份的信息。體檢結束,經工作人員同意,在《體檢表》封面填寫個人信息,并簽字確認。體檢結束后,請即開通手機,以便有事聯(lián)系。
9、考生對非當日、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異議時,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,向溫州市甌飛開發(fā)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提交書面復檢申請,逾期不予受理。復檢只進行一次,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,復檢有關費用自理。 體檢合格人員列為考察對象。
10、體檢過程中有舞弊或其它違紀情況的,按有關規(guī)定處理。
11、聯(lián)系電話:88962303。
溫州市甌飛開發(fā)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
2019年9月6日